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3〕7号),现就泉州考区初级资格考后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审核对象
(相关资料图)
已参加我市2023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考试的两个科目成绩同时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二、现场审核时间
6月26日-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未打印的可下载附件填写打印或提供单位证明);
2.本人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一份及双方身份证原件);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四、各县(市、区)财政局现场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审核点 | 地址 | 电话 |
泉州市本级 | 丰泽区东海街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栋624室会计科 | 28066562 |
鲤城区 | 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政府大院内(财政局)9号楼204室 | 22138816 |
丰泽区 | 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楼2层27号窗口 | 22506091 |
洛江区 | 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左拐第1间 | 22638957 |
泉港区 | 泉港区驿峰中路2号五楼506室(行政服务中心旁) | 87987539 |
晋江市 | 晋江市新华街495号(晋江广播电视大楼)705会计科 | 85684704 |
石狮市 | 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83051209 |
惠安县 | 惠安县世纪大道城建集团大楼823室监督评价股 | 87381405 |
台商投资区 |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8楼813 | 27398863 |
南安市 | 南安市溪美普南路17号南安市财政局2楼会计科 | 86382545 |
安溪县 | 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政府大楼4楼427 | 23232621 |
永春县 | 永春县桃城镇财政路1号413室行政审批股 | 23893970 |
德化县 | 德化县浔中镇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6楼财政局窗口 | 23592037 |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期为五年;
2.若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或不符合《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3〕1号)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通过考后资格审核,可在属地财政局领取相应的初级资格证书,证书领取等相关通知后续请关注泉州市财政局官网。
附件: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
泉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附件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