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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出第二/三期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

2023-08-31 04:40:16 来源:东南网


(资料图片)

东南网8月30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今日,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提振市场信心,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近期牵头会同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银保监局,推出“福建省第二/三期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贷”)。

据介绍,专项资金贷款计划规模为2期共200亿元,财政将安排4亿元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提质增产争效贷款每年给予1%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具体支持对象为2022年6月底前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或核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述对象当前应正常生产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享受过第七期、第八期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和近年第一期提质增产争效贷款。重点支持行业内正在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领域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科技、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海洋、绿色等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首贷、信用贷。

贷款额度方面,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单户贷款不超过300万元,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向民营、小微企业倾斜。贷款利率方面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65个基点”,贷款期限不低于2年。

本次参与提质增产争效贷款发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等省内分支机构,以及兴业银行、福建省农信系统、厦门国际银行、海峡银行、厦门银行、泉州银行、泰宁晋农商大金湖村镇银行等省内法人银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行业监管要求的,可提出参与申请,省财政厅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申请条件的经营主体,可联系名单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洽专项贷申请事宜。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在规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直接扣减省财政贴息,减轻企业利息负担。省财政厅根据金服云平台数据于放款当季度预拨一年期贴息,次年根据企业第二年贷款余额情况再预拨一年期贴息,结算时由各银行省行(含省内法人银行总行、省农信联社)汇总省内各地提质增产争效贷款情况统一向省财政厅申请结算,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办理。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省级其他优惠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享受本贴息政策。

此外,对于确需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鼓励采取“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等模式,鼓励取消抵质押反担保,担保费率不高于1%。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统筹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存量额度和新增额度,对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支持,优先对符合再贷款政策要求的提质增产争效贷款按规定给予报销,并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激励资金按增量的1%提供支持。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将政策性优惠贷款工作情况纳入市县金融试点工作,以及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的考核内容,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的实际效果,予以正向激励。

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彭娉婷表示,“提质增产争效”系列专项资金贷的出台,是为了应对后疫情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提振市场信心,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省财政厅发挥“财政+金融”政策思路,以“财政+信贷”为抓手,在2020—2022年设立投放的8期800亿中小微企业纾困贷及今年第一期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成功经验基础上,特别推出的专项资金贷款,是“财政+金融”政策矩阵切实为缓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做出的有效举措。

据介绍,本次专项资金贷款与第一期相比,一是贴息期限放宽:为了更好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根据基层调查调研过程中部分企业代表反映的希望延长政策覆盖期限等问题,本次提质增产争效贷款延续每期100 亿元规模,贴息期限由原来的 1 年延长至不超过 2 年,省财政共安排两期共4亿元贴息资金,给予中小微企业贷款 1%贴息。二是进一步提升普惠覆盖度: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等因素,提质增产争效贷款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外贸、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海洋、绿色等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鼓励首贷户、无抵质押贷款,扩大普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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