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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聊城市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聊委人组办发〔2022〕3号)和《聊城市引进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聊人组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自主申报、县级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复审等环节,聊城市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将聊城市第四十四批人才分类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聊城市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635-8213519。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来源:聊城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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